国卫办妇幼关于开展2018年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广泛普及避孕节育科学知识,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减少人工流产,保护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我委会同中国计生协将以9月26日“世界避孕日”为契机,在全国开展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一)活动时间:2018年9月26—30日。 
  (二)活动主题:高效避孕,孕育健康。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政策。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国家为已婚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置剂,输卵(精)管结扎术等,保障群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公布当地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育龄群众对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政策的知晓率,公布免费避孕药具种类、领取途径和发放网点等信息,方便群众领取使用。 
  (二)普及知识。通过多种方式向育龄群众广泛普及避孕节育科学知识,包括常用避孕方法及特点,高效避孕方法和非高效避孕方法的概念、种类和差异,未婚、新婚、产后、哺乳期、更年期等不同群体、不同时期适宜的避孕方法等。介绍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存在损害,可能发生近期和远期并发症,告知人工流产特别是重复流产和高危人工流产对生育能力的不良影响,强调未采用高效避孕方法是避孕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倡导应用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等长效、可逆、高效避孕方法。 
  (三)推进服务。针对新婚夫妇、已婚育龄夫妇、再生育夫妇、人工流产后及产后妇女,提供科学备孕、避孕节育和不孕不育诊治等个性化指导和精细化技术服务,推进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指导合理生育间隔,减少人工流产,促进母婴安全。积极落实《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指导开展人工流产的服务机构在术前初诊、手术当日和术后随访等环节,做好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指导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等服务,促进服务对象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降低重复流产特别是1年内重复流产率。承担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的医疗机构,在开展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时,优先向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免费避孕药具。 
  三、工作要求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开展宣传周活动作为促进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减少人工流产、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手段,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保证活动成效。要以开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针对计划生育科、产科临床医师和助产服务人员,加强避孕节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指导熟练掌握避孕节育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人际交流和咨询沟通技巧,提升其避孕节育咨询指导和临床服务能力。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男性参与,引导男女双方共同接受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工作效果。要主动与当地计生协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工作。请于10月30日前将500字左右的文字总结和4张活动照片电子版发送至中国计生协电子邮箱。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联系人:茅群霞 
  联系电话:010-62030834 
  中国计生协国际合作部联系人:李立鹤 
  联系电话:010-55602781 
  电子邮箱:icd_cfpa@163.com 

2018年9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P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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